5月18日,据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消息,根据省医保局、卫健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参考价省际动态联动调整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参考价(见附件)予以公布执行。
在联动范围上山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为“省耗材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所有医用耗材产品的参考价均须实行动态联动管理。
具体产品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其他(包括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医用高分子及制品)等十大类医用耗材。
1.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为“省药采中心”)采集陕西等省(区)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联盟)采购(以下简称为“省际联盟”)的最新限(挂网)价。
通过与我省现行挂网限价(或最低交易价)进行比对,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将同一产品的最低价作为采购参考价,在省耗材采购平台信息系统挂网并设置“红黄绿”价格动态提醒程序。
医疗机构须参照参考价及本机构实际采购价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采购。原则上采购价不得高于参考价及本机构的历史采购价。
2.已在省耗材采购平台挂网而无省际联盟参考价的产品,由医疗机构参照本机构或我省同类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最低交易价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采购。
雷竞技APP官方
3.未在省耗材采购平台挂网且临床诊疗必需的产品,可由医疗机构通过省耗材采购平台进行备案采购。
备案采购须为现有产品无法替代且经本院药械管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采购的产品。
备案采购产品的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参照同类产品及全国其他省份同一产品的最低交易价与供货企业自行议定。医疗机构完成备案采购交易后,该产品及交易价格由省药采中心纳入省级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目录。
4.各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耗材必须通过山西省耗材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阳光采购,严禁网下采购。
采购产品时须审核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资质及相应产品合格证、注册证等的有效性、合法性。
医疗机构要与供货企业签订耗材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确认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鼓励医疗机构联合议价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
本文由:雷竞技raybet医疗器械医院诊断设备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