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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断设备系列     |      2024-08-06 06:2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康复医疗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康复医疗领域改革创新,推动康复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针刺、灸疗、康复等中医装备,妇幼健康及保健康复装备等,对康复医疗器械板块构成全面重大利好。

  2022年1月,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鼓励各地争取资源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科室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服务,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置“治未病”科室,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2022年7月,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支持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科发展,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

  2023年1月,国家工信部、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医疗健康领域提出“围绕神经系统损伤、损伤后脑认知功能障碍、瘫痪助行等康复治疗需求,突破脑机交互等技术,开发用于损伤康复的辅助机器人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提出“研制残障辅助、助浴、二便护理、康复训练”等助老助残机器人产品,加快推动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中的应用。

  2023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各专业2023年质控工作改进目标,明确要求“提高住院患者早期康复介入率”,并在核心策略方面提出“建立由康复医学科与骨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组成的早期康复介入多学科团队,按照临床康复一体化模式展开工作”,“明确相关质控数据提取、监测方法及评价机制,将目标改进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等,为全院临床康复一体化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具体指导建议和数据监测、评价机制基础。

  2023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增加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数量等。

  2023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其中提到强化康复早期介入,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并在《加速康复外科相关工作评价指标》中明确了加速康复外科早期康复介入率、深静脉血栓发生率、切口感染发生率等具体计算方式,为实施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提供了具体抓手。

  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明确指出: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其中提到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医技科室等建设。强化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加强老年病科与康复科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提高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诊疗能力和重症救治能力。

  2023年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其中在2023-2025年各省行动效果监测指标体系中,将提高“早期康复介入率”纳入医疗行为质量的考核范围。早期介入是康复治疗的重要原则,综合医院早期康复服务能力的提升对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康复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从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五个方面重点开展相关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

  2023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护士要“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饮食、营养、运动、康复、并发症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规范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训,持续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领域延伸”等,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基础。

  2023年8月,人社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关于推进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快推进工伤康复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制度优越性,切实解决工伤康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2023年1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评估操作手册(2023版)》,其中提到“是否提供康复外科服务”作为三级医院和医联体内牵头医院的定性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7年-2021年我国住院患者年手术人次由2,130万人次增加至8,103万人次,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0%,加速康复外科概念仍处于普及期尚未覆盖每年的手术人次。随着手术人次的增加,以“围手术期”为中心的康复医疗需求在不断上升,加速康复外科患者的康复需求将会被释放,市场空间将会被打开。

  2023年12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民政部组织修订《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共纳入1,490个品名举例产品,与2014年发布的《目录》相比增加了551个,为行业发展和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推动了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规范化建设。

  国家密集出台的各项利好政策,从国家层面助力康复医疗领域快速发展,主要体现在: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康复医疗领域,并规范与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康复医院,承接三级公立医院的康复、护理业务;扩大医保在医疗康复领域支付面,将更多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持续推动“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

  《柳叶刀》发表首项关于康复(rehabilitation)的全球疾病负担研究(GBD),估计全世界多达三分之一的人(24.1亿人)可能在患病或受伤期间通过康复治疗受益,这些治疗包括物理治疗、作业疗法、言语治疗等多种康复医学疗法。研究人员发现,自1990年以来,患有一种或多种疾病且受益于康复治疗的人数在全球范围内增加了63%,从14.8亿增加至24.1亿。就人数而言,康复需求最大的国家是中国(4.6亿)。KPMG(毕马威)预测,至2025年,我国康复医疗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2000亿元。康复医疗器械行业已成为医疗器械这个朝阳产业的重要部分,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随着全球人口自然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长期来看,全球范围内医疗器械市场将持续增长。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医疗保险覆盖率的提高,医疗需求不断释放,推动了医疗器械市场迅速扩容。近年来,由于我国医疗器械企业技术进步及配套产业链的成熟,以及医改、分级诊疗、扶持国产设备等国家政策的推动,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十年。

  目前,我国存在康复需求的人群数量巨大,但康复医疗供给严重不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保政策推进以及医疗技术提升,民众对康复保健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未来“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理念将更深入人心。各种功能性障碍群体对身体各项功能恢复的康复需求越来越强烈,将有效提高康复医疗就诊率及覆盖率。

  正因为现有康复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满足迫切的市场需求,因此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康复医疗行业终端受益者主要涵盖了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残疾人、术后功能障碍者、产后功能障碍者、重疾人群等群体,潜在康复需求巨大。

  医疗器械行业涉及到医药、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个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的高技术产业。医疗器械行业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我国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监管十分严格,在产品注册、生产与流通等环节均设立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康复医疗器械的生产要求企业既具备相关技术,又熟悉行业的生产工艺,对公司的技术水平、医学检验水平、行业推广经验等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壁垒。因此,康复医疗行业对技术研发、生产工艺及商标、专利、注册证等知识产权要求较高,行业内企业需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

  翔宇医疗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16,000万元。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研发引领型企业,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院、教育系统、非公非医等机构以及家庭提供系列康复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第一驱动力,秉承“科技创新支撑,产学研用一体,引领康复未来”的发展理念,致力于疼痛康复、骨科康复、神经康复、重症康复、老年康复、心肺康复、加速康复外科、产后康复、中医康复、医养结合等领域智能康复设备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协助各地打造覆盖“全科、全院、全域”、“全人群、全病种、全生命过程”的智慧康养服务保障体系。

  历经20多年的稳步发展,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318项,省级科技成果124项,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61项,专利总数突破1,500项,公司参与起草或参与评定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达30项。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分产品通过了欧盟CE、美国FDA认证。公司在31个省级行政区域设立了销售团队,已为国内数万家终端机构提供服务,市场区域覆盖率较高。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为中医诊疗设备生产示范基地,被工信部、民政部和国家卫健委认定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翔宇医疗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荣获河南省省长质量奖,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康复医疗器械行业中,少数具备较全产品体系,能够提供康复医疗器械产品、一体化临床康复解决方案及专业技术支持和培训推广的综合型企业之一,在营收规模、产品种类及覆盖面、研发创新及技术转化效率、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专利数量、核心技术、销售渠道、方案设计及项目运营能力、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均占有一定优势。

  公司及子公司多次参与国家及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1项,包括2022年度科技部“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失能老人智能照护机器人系统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项目;2023年公司成功牵头申报“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方向的“高精度生物感知觉反馈操纵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专项,同时参与了“主动健康与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方向的“穿戴式步态失稳监测及干预技术及产品研发”、“老年人运动和认知功能障碍的智能评估、预警及个性化干预前沿技术研究”、“长期卧床老人生理功能维持、增健及护理智能辅具系统研发”3项国家重点专项,再度彰显了公司在康复医疗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

  2023年,公司牵头完成的“运动伤病康复关键技术创新与设备研发”项目获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牵头完成的“吞咽障碍康复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项目和参与完成的“脑卒中后认知障碍的中医特色康复治疗技术体系创建与推广应用”项目,均荣获2023年度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参与完成的“全身多功能模块化智能康复机器人”项目获第五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公司参与完成的“远程健康服务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参与完成的“部队军事训练所致运动伤病康复诊疗关键技术及设备创新应用”项目获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创新奖二等奖,参与完成的“融合人臂多关节粘弹性与运动意图的上肢康复机器人控制技术及应用”项目获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认定为“2022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

  2023年,公司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担当实干、默默耕耘康复行业二十余年的奋斗成果。2023年,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复评,公司工业设计中心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双中心的先后成功建成,突显了公司研发实力和工业设计创新能力。

  2023年,翔宇医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复核,公司作为2018年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成功通过2023年工信部、民政部和国家卫健委复核。公司组建的河南省智慧康养设备创新联合体获批建设,组建的河南省智能康复设备重点实验室成功通过验收。

  2023年,公司定位牵引系统、脊柱定位减压系统、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吞咽神经和电刺激仪、激光磁场理疗仪等5个品目、26个型号的医疗康复设备成功入选第九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子公司瑞禾医疗激光磁场理疗仪入选第九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截至目前,翔宇医疗共有14个品目、54个型号的产品入选《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公司红外光灸疗机和熏蒸治疗机入选工信部《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公司熏蒸治疗机、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和红外光灸疗机三款产品入选河南省工信厅发布的《2023年河南省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公司荣获“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医疗保障突出贡献单位”。

  随着康复医疗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正在加速与国际接轨,市场要求国内康复医疗器械企业向品质化、规模化、品牌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打造有竞争力的国产自主品牌。

  公司将借助行业良好的发展契机,聚集主业,内生与外延双轮驱动,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致力于成为国内乃至世界领先的康复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商及综合服务供应商。

  康复医联网的建设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完成对康复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所有的康复设备能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训练数据实现数据收集以及基本的数据筛选识别功能;二是基于5G通信技术的计算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完成数据计算平台建设,建设数据采集、计算云平台服务器,完成对患者基本信息和训练数据的实时传输、数据存储及云计算的功能;三是数据处理和应用平台,通过设备运行状态数据的人工智能演进,达到设备状态的监控,和对产品功能改造和升级,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康复治疗需求。通过患者和治疗数据的大数据挖掘,实现针对单一病症和综合病症的知识图谱构建,在线引导科学化、规范化的康复训练。

  康复医联体的建设,落实国家卫健委提出的分级诊疗制度,平台上的医疗单位、医生、患者信息按同一医联体进行边界保护,打通同一医联体内各医疗资源信息的共享,充分发挥设备、人才、知识的最大价值,同时满足不同级别的医疗单位患者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远程指导、专家会诊、远程培训、在线问诊等更多便民惠民的措施,实现康复治疗的区域一体化。

  中医现代化是结合中医理论、人体工程学、临床医学、医疗器械应用技术、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智能传感与控制等专业学科,针对穴位、经络、脏象等中医传统疗法,通过计算机原理、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化对穴位、经络、脏象进行识别,对针灸、推拿、理疗的一种现代化的应用,利用不同的物理治疗原理,增加自动化控制,实现现代化的中医治疗,提高中医康复效率。公司在研项目“中医灸疗”根据人的经络自动调节灸疗的位置,在对中医艾灸进行现代化应用的同时又融入智能化控制。此外,开发中医诊断设备,使中医康复治疗智能标准,并提供出相对应的治疗方案。

  模块化和集成化是指声、光、电、磁类产品可以形成独立的模块化产品,可以单独使用,同时各个独立的模块化产品可以整合成逻辑层次、互通互联、多参数性、高协调性、集中性的一种集成化产品,模块化和集成化不是单一性能或技术的拼凑,而是体现在技术的融合创新,结构的互通互联,接口及协议的高效管理,具有独立性、高效性,集中性,便捷性。公司在研项目“物理工作站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利用集成化技术集成了声、光、电、磁类产品,同时各个模块化产品可以单独使用。

  康复机器人针对偏瘫、截瘫、踝关节损伤、脊髓损伤等肢体功能障碍人群,应用人机工程学、运动控制、机器人等相关技术,重点突破柔性控制、多维度及多关节控制等关键技术。对于提高康复效率、保证康复质量、降低医护人员劳动强度具有重要意义。康复机器人作为辅助治疗工具,其运动模式应丰富且有效,针对不同病情和不同恢复期的患者其运动模式应具备适应性。公司在研项目“运动辅助康复训练系统”体现了康复机器人的理念。

  随着国内冲击波疗法的日趋成熟,冲击波作为一种安全有效、非侵入性、并发症少的治疗方法,对多种疾病开展的一系列研究展示了其良好的应用前景,目前市场主要的冲击波产品为气压弹道式原理。

  公司结合临床需求研发出了肌骨超声冲击波技术,达到对病患部位精准治疗的目的,实现了检测-评定-治疗-评估一体化的康复方案。随着精准治疗的推广应用,冲击波技术会朝着聚焦式发展,聚焦式能量更强、精度更高,能够更加精确地为患者对症治疗,目前公司已完成“聚焦式冲击波技术”的研发。

  康复医疗器械的射频技术应用主要是短波和极超短波,该技术应用属于无创疗法,使病变部位的分子和离子在其平行位置振动,并互相摩擦而产生热效应。这种热效应使患部的表层和深层组织均匀受热,从而达到抑菌、消炎、止痛、解痉,促进血液循环和修复,增强机体免疫力的治疗目的。2020年,公司为武汉地区捐赠的用于心肺康复辅助治疗的短波和微波设备正是运用了该项技术。目前康复医疗射频技术主要是利用电子管、磁控管等电子配件,未来会朝着固态源的方向发展,进一步的提高射频技术的输出功率和稳定性。

  高能激光包括激光工作介质、激励能源和谐振腔三个部分,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理疗革命性新技术,针对慢性疼痛、运动损伤、炎症性疼痛和神经性疼痛等患者,具有非侵入性、无创无痛、作用深层、疗效快速、无副作用等优势。高能量激光治疗仪功率可达10w以上,甚至高达30w,而传统的弱激光功率只有0.1-0.5w。

  随着医疗技术的革新,人们发现一定强度的磁场聚焦在特定的区域可以穿透人体颅骨诱发神经元的激活或抑制,进而促进了磁刺激在脑卒中、神经损伤等患者康复治疗中的应用。未来磁刺激的发展会借助于机械手精确定位治疗,研究多维度磁场对生物电流均衡性的影响,达到精确调控神经元兴奋或抑制的目的,为患者带来更好的康复治疗效果。公司相关在研项目为“新型磁疗康复设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并在2021年成功推出磁疗家族产品,适用于精神、神经、盆底、泌尿、肛肠的磁疗产品,2022年推出盆底功能磁刺激治疗仪,2023年推出激光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

  平衡为人体的一项重要功能,平衡能力对于预测跌倒和疾病诊断均有重要作用。平衡能力反映了人体维持各种姿势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主要应用于康复评定领域的神经退行性病变、头颅外伤和脑震荡等疾病患者。平衡功能训练及评估集成阻力调节、平台驱动和动静态测试装置,采用传感器检测技术实现静态测试、动态测试和稳定极限测试。

  近年来,康复医疗器械正朝着规模化、品质化、智能化、精细化、居家化、数字集成化方向发展。

  康复医疗器械行业具有很强的渠道共享性。一方面,当一种产品获得客户认可后,企业能够不断通过已建立的渠道平台推广其他产品;另一方面,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渠道存在一定的排他性特点,由于产品可使用周期较长,先进入企业较易形成渠道壁垒,形成强者恒强、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趋势,因此,产品种类齐全、形成规模化是在行业长久发展的必然趋势。

  康复医疗器械与人类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器械品牌效应延续性强;形成品牌化规模的康复医疗器械企业受到行业监管的严格审核,其产品品质、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更易受到保障,从而具有品质保障的品牌优势企业会成为客户更放心、更首要的选择。为了能与国际康复医疗器械企业抗衡,市场要求国内康复医疗器械企业向品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有竞争力的国产自主品牌。

  康复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机体功能有障碍的患者,因此康复医疗器械实现与患者之间的人机交互的智能化、数字化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康复医疗器械将与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融为一体,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智能人机交互的康复概念应运而生。网络化康复医疗器械将实现输出控制装置与异地智能化装置的通信,实现远程沟通、远程医疗,有利于提高患者康复锻炼的积极性,有利于医务人员跟进患者的康复进程,提高康复治疗的效果,实现医疗现代化。

  当前,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另一发展趋势就是精细化,即开发更小型便携、功能分类更精细的设备,来应对医院和家庭健康护理空间有限的挑战,使医务人员能够快速简单地进行医疗设备的转移以及设备功能的精准定位;此外,康复医疗器械精细化的发展,也为最大程度节约康复治疗场地、节约医护人员人力成本提供了可行性。从研发生产角度来看,随着传感器、微流控等技术的发展,也使在缩减产品尺寸的同时,实现生产各种功能配置和护理设置的设备。

  家用医疗保健器械产品实际上是一种普及化的小型医疗保健器械,具有一定预防、诊断、保健、治疗、辅助治疗、康复等作用,适合于家庭及老年人居家使用。相对目前康复医疗器械仍以机构需求为主的现状,在“医养结合”等政策大力扶持、人口老龄化加速、国民康复保健意识加强、家庭可支配收入提升的背景下,家用市场未来或将是康复医疗器械的蓝海,存在着一定的市场潜力。随着我国三级康复医疗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康复医疗资源将向基层医疗机构乃至社区下沉,康复医疗器材最终将逐步走入家庭,向便利居家化方向发展。

  近年来,各个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不断扩张、更加精细化,却为其信息系统管理、数据融合应用带来一定困难,且信息系统维护成本被提高。因此,如何将此类信息资源进行整合、统一管理使用,避免因信息孤岛而产生的浪费,将成为行业在今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这就需要一个既能满足医疗机构各类应用,同时又具有足够可扩展性的平台做后台支撑,保障全面化、一体化、精细化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落地实施。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81.02万元,同比增长52.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14.27万元,同比增长8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090.09万元;每股收益为1.44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永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部署,秉承勤勉尽职、踏实进取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2023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依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坚持技术创新,加速新品研发和现有产品改良,同时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和营销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161,012股后为155,838,9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2,594,663.6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36%。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具体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永正先生、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其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叶忠明先生、王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各位委员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持续优化内部审计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发生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永正先生、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以信用的方式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议案》

  公司本次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预计额度系充分考虑了自身的资金状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项目整体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对“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总额的调整,并将“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治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发生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相关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方式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142,672.5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93,535,669.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161,012股后为155,838,9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2,594,663.6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36%。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以信用的方式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79,390,400.00元,余款1,073,409,600.00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4,429,889.54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雷竞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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